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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5月9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
4月4日8时许,刘某驾驶湘E2***G摩托车行驶至336省道邵东市周官桥乡桥口新村地段时,与周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刘某、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刘某驾驶摩托车行经事发路段时,强行占用对向车道超车且速度较快,而此时周某驾驶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左转弯,两车避让不及猛烈相撞。交警认定,刘某、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