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快速反应记者”(作者 卢学义)

我当“快速反应记者”

卢学义

我的记者生涯中,有过数次产生“轰动效应”的经历(如骑自行车的“老少边穷地区之行”“地下百里行”、身历堪称全国之最的十二起“新闻官司”等),但最过瘾的还是我当上了“快速反应记者”。这个头衔戴在我的头上时间不长,可百天来的风风雨雨,使我尝到了真正记者生活的滋味,每当人家问及我当“快速反应记者”的体会时,我总是说:“这才算真正的记者”。

为了“昨天” 特设“快速”

今年初,本报在历经10年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后,决定由四开报扩为对开报。改版扩报后如何提高报纸的质量?特别是如何增加新闻的时效,多让“昨天”在报纸上出现和多反映来自基层的情况?报社领导与总编室的同志一合议,决定在本报设立“快速反应记者”,旨在“增强新闻时效,反映大千世界”,把突发稿件以最快的速度传播给读者。

这个点子一出,博得满堂喝彩。但谁来担当此任?“快速反应记者”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新闻敏感性强,要有倚马可待的功力;二是具备快速反应能力,比如有机动车并驾驶技术较好;三是有“大哥大”(手提电话)和BP机(无线寻呼机)之类便于随时联络的现代化通讯工具。

本来去年年底报社采编人员调整时,我到时事部担任副主任兼报社机动记者,其主要工作是上夜班,但决定设立“快速反应记者”后,社领导认为我的条件比较全面,遂决定由我和本报政教部副主任袁通杰为“快速反应记者”。元月8日,一条《本报特设快速反应记者》的花边新闻在一版见报,将我的“大哥大”和BP机号码公布于众,并欢迎广大读者提供新闻线索。

出师不利 旋踵告捷

本报特设“快速反应记者”的决定见报的元月8日下午两时,有人拨通我的手机。他反映,在市区青龙桥,有一辆中巴车从桥上栽到河中,交警正在组织抢救。我问他是什么人,对方说他是青龙桥上照相的,姓尹,还拍有出事的照片。我说了声“谢谢”,立即奔到摩托车棚,启动摩托车风驰电掣地朝青龙桥赶去,只想快点目睹现场抢险的情景。在行至竹林酒家时,一辆自行车猛地从小弄子里冲到路心,我紧急制动,幸未相撞。

我仅用8分钟时间,就赶到6公里外的青龙桥。到这里一看,桥上车水马龙依旧,桥下风平浪静如故,根本没有出事的痕迹。询问在桥上照相者,他们说没有姓尹的,询问在桥头值勤的交警,他们说没有出事。我被诓了!顿时我如泄了气的皮球,直呼上当,只觉倒霉。

出师不利,在我头上浇了一盆冷水。回报社后,同事们在一阵哄笑、一阵赞许(我的快速反应能力)后,也给我出谋划策,以防再上“谎报军情”者的当。

下午4时40分,“大哥大”再次响起,这是一位熟人打来电话,他提供一条很好的社会新闻线索:市郊农民徐新国在购买福利彩券后,喜中一辆桑塔纳轿车,他与家人缴清3万元所得税后,将轿车开回了家。我当即向值班老总汇报,老总拍板,一版留出两行标题,400字的版面,立即采写。

我骑上摩托找到提供线索者,他说他了解全部过程,不要找当事人采访了,何况天色已晚。我坚持非到现场去不可,立即驱车赶到福利奖券发行现场,采访了几乎所有当事人,掌握了充足的第一手材料。

返回途中,我拟就了标题,打好了腹稿,当即用电话告诉了一版责任编辑,一回到报社,我立即成稿。元月9日,第一条“快速反应新闻”以《郊区农民徐新国摸奖好福气好境界喜中桑塔纳缴税三万元》为题见诸报端。

自此,署名“快速反应记者”的“昨天”新闻不断出现在本报一版。元月中下旬,我采访的“快速反应新闻”就有14条,除去假日(本报为周六刊),几乎每天要完成一篇采写任务。尽管我每天下午需审读签发一个版的大样,每天晚上要编发、组版、审签一个整版,总要凌晨方能入睡,并且还要坚持天天风里来、雨中去地采访,写作“快速反应新闻”,真够辛苦的,但苦中有乐,我亦乐此不疲。

特大爆炸 第一到场

1996年1月31日晚上,我像往常一样,看完“新闻联播”后就到办公室上夜班。7时50分,桌上的台灯突然一暗,随即像一颗炸弹扔在窗外一般的一声巨响,大楼为之一抖。“出事了!”我下意识地抄起应急灯、就朝室外跑。

根据报社附近一家烟花材料厂数次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的经验,我认为这一次又是该厂“旧事重演”,于是我打开应急灯,抄近路朝烟花材料厂飞跑而去。.

烟花材料厂寂无声息。

出事地点在哪里?正在焦急之际,市滑石新村一居民打通了我的手机,她说她家南面一家银行锅炉爆炸了,她家的门窗全部震坏,小孩依在怀里啼哭不止。

偏僻的烟花厂(此类厂不允许建在市区)离出事地点少说也有6公里远。如何才能赶到现场去?在我向主街方向飞跑的途中,一辆摩托车从我身边驶过,情急下,我猛地抓住摩托车后架,就在司机愠怒之际,我“先发制人”地说:“我是《邵阳日报》记者,请你帮个忙,赶快送我到爆炸出事地点去!”司机问:“你贵姓?”“我姓卢。”“哦,卢学义,快速反应记者,快上车吧!”

年轻司机车技很好,鸣着喇叭一路超车,仅七八分钟时间,就将我送到了爆炸现场——市南郊祭旗坡。此时,消防车还在我背后400多米,我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记者。

现场漆黑一团,哭喊一片。就在满身是灰、面目全非的受灾群众抱着受伤的小孩,抬着垂危的大人边逃命边呼喊:“还会爆炸!快跑!”如潮水般朝外涌的时候,我却毫不犹豫地朝恐怖的死亡地带——爆炸中心走去。此时此地,天空灰尘密布,地上瓦砾、砖头、碎渣遍散,还有不少尸体横卧路中,不少伤者躺在地上呻吟。在爆炸中心点东侧,一名中年妇女下半身卡在废墟中,我与几名消防战士走过去用手扒开炸碎的水泥预制块,将这个妇女救出急送医院抢救。

从现场的建筑物损坏、人员伤亡情况及那个直径约30米、深近10米的倒锥形大坑可以断定,这是一起邵阳有史以来最大的、全国罕见的特大爆炸案。当市党政军领导陆续赶到现场,抢险工作紧张有序地展开后,我立即构思发稿。可由于爆炸起因不明等原因,当时市领导决定暂不公开报道。我对领导说:“事故是客观存在的,不报道不符合新闻的要求,至于怎么报道,请领导把关。”

随即,我请同事为我打灯,我蹲在地上,在膝盖上写成一篇300字的快讯。副总编刘雄成将稿念给在场的市委书记周本顺、市长孔令志听后,周、孔两位提出修改意见,同意见报。我立即请在场的一位交警,用摩托车急送我回报社,在一版抽下一条字数相同的稿件,使这条《市区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以最快的速度与读者见面,这是以后被国内外上千家传媒报道的“1•3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发表的第一篇文字稿。

嫉恶如仇 为民代言

我的手机号码9001222在报上一公布,每天向我提供新闻线索的、反映情况的接连不断,最多的一天我接到有关此类电话36次。元月14日,一位患癌症(后期)的容姓读者打电话给我,说他在市郊建的一座新房被邻居石某砌了一堵墙阻住了大门,致使新房建好年余后仍无法搬进居住。15日上午,我赶到现场进行察看和采访,围观的群众纷纷谴责石某既违法、又缺德的行为,我又仔细了解国土、规划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情况,当天写成《一堵大墙将容家新宅大门堵住容家能向天上开门吗?》一稿。

此稿发表后,被批评的石某五六次到报社吵闹,说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我与报社领导开始几次与他心平气和地讲道理、摆事实,石某得寸进尺,后来口气很大地说:“你要晓得我是搞企业的。”我也毫不示弱:“我不仅晓得你是搞企业的,而且晓得你这话的潜台词是我很有钱,是吗?”石某又说:“你为什么要损害我的名誉?”我说:“不是我损害你的名誉,而是你自己做了有损你自己名誉的事。”石某起身走时说:“那我们法庭见。"我说:“我早有准备,照片旁证材料俱在,告状是你的权利,但诬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有的人劝我,容家、石家与你都没有利害冲突,为了一条小稿,花费这么多精力,实在得不偿失。我说,当记者应该嫉恶如仇,如果见了歪风邪气熟视无睹,那这个记者也就白当了。

我每天接到的电话,大部分是反映社会不正之风和民间疾苦的,如塞车、断路、停电、垃圾、执法部门违法、乱收费、邻里关系、以权谋私等,甚至一些家庭纠纷也打电话来找我调解,对此我虽不能“包治百病”,但力求件件都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

“快速反应新闻”成为最受市民关注、最受读者欢迎的新闻,面对这么多期待、信任的眼光,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干下去吧!

(原载于《新闻记者》1996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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