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毒是官股(作者 羊长发)

还有一毒是官股

羊长发

8月20日,中国煤炭学会理事、副秘书长成玉琪研究员指出,中国煤矿可谓瓦斯、水、火、煤尘、顶板“五毒俱全”,治理难度极大,从而造成安全隐患重重,事故频仍。

事实也的确如此。据有关方面统计,中国重点煤矿中就有44.4%的矿井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危险矿井占53.1%,煤尘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占87.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其复杂类型煤矿占25.4%。而在小煤矿中,这一状况更为突出,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更高达91.35%。

但是,存在于中国煤矿的仅只此“五毒”吗?笔者认为,除此“五毒”外,还有一种毒:官股。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毒甚至比上述“五毒”的毒性更强,更容易致人死命。

这从最近发生的“8•7”广东大兴煤矿矿难事件中可见一斑。大兴煤矿是一个证照不全的煤矿,长达6年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矿难发生之前,省政府已责令其停产整顿。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该矿还一直在采空区地下开掘,而且头顶着一个1500万立方米的大水库,直到惨剧发生。是什么原因让煤矿的管理者胆敢在安全隐患重重的情况下拿矿工们的生命作赌注去挖煤赚钱呢?事后中纪委的调查表明,在煤矿65名股东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地的领导或官员。正是有了这些“官股”,大兴煤矿在头顶着大水库、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仍然被批准建矿;管理混乱,却长期无人监管;明停暗产,有令不行却无人查办;隐患重重,却能拿到“安全生产许可证”。

官煤勾结、官员入股导致的行政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可谓是许多矿难的主要原因。有了官股这一“保护伞”,该办的证照可以不办,该配置的安全设施可以不配置,该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程可以不执行,甚至连责令停产整顿的通知也可以抛之脑后。而这些,相比于瓦斯、水、火、煤尘、顶板“五毒”,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五毒”是可以通过治理清除掉的,但如果“官股”这一毒不除,其他“五毒”的治理便成为一句空话。

(《邵阳日报》2005年8月26日第一版;中国地市报新闻奖一等奖;湖南省报纸系统好新闻奖一等奖;中国城市党报好新闻二等奖;湖南省地市报好新闻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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